业务范围:私募基金产品保壳
我们优势:快速办理
服务范围:全国范围
私募基金是当前金融市场中备受关注的一种投资工具,其灵活性和高收益率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眼球。然而,私募基金的运作需要拥有合法的牌照,才能够开展业务。那么,要获得私募基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办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私募基照的获得并非易事。金融监管机构对于私募基金的批准要求较高,需要申请机构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资质。像我们鑫威阳辰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这样成立多年、经验丰富的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资产管理能力,具备了满足条件的基础。
,在办理私募基照的过程中,我们鑫威阳辰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着明显的优势,即快速办理。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能够地协助客户进行申请,大大缩短了等待时间。在我们的协助下,客户能够更快速地取得私募基照,尽早开展业务。
相较于原清单,《2022版清单》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1,删减了原清单中重复报送材料,整合了碎片化的承诺函材料,减轻申请机构负担;
第2,分类细化了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投资能力材料内容,明确了不同类别高管人员应具备的工作经历,强化高管人员稳定性材料要求;
第3,加强了对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的行业经验以及过往诚信记录情况核查。
本文将对比《2020版清单》对《2022版清单》的重要变化事项进行梳理。
一、“集团化运作”关联基金管理人承诺函之变化
《2020版清单》规定,如申请机构的关联方中有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控股股东/第1大股东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则需:
(一)由实际控制人/第1大股东出具实际控制人保持实际控制及自律合规连带责任承诺函;
(二)由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律合规连带责任承诺函。
此前的实践中,如申请机构的关联基金管理人较多,申请机构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协调关联主体出具承诺函。《2022版清单》在登记承诺函中增加以下内容并由申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第1大股东(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即可,不再需要关联基金管理人签章确认:
(1)“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已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第1大股东(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需书面承诺申请机构完成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及保持实际控制不少于3年;
(2)实际控制人需承诺新申请机构展业中如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已登记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合规连带责任和自律处分后果”。
解读:中基协对此处材料要求的修订降低了申请机构前期沟通、协调成本,从实际控制人角度出发对申请机构的“集团化运作”进行审核把控,一方面有利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提高了实际控制人对所有关联管理人的实质性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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