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员设备情况
1、是否有专门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门
2、是否有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技术准备情况
1、评估数据库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建立,功能是否完备
2、录音、录像及开展非现场业务的留痕设备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配备
四、学习培训情况
1、是否已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内部培训
2、从事适当性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底线要求
五、其他准备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经营机构从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出发所做的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培训、研讨会、制度设计、基金合同设计等。
针对以上内容,根据私募管理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在自查报告中,说明是否已经建立相关制度、是否已开始妥善执行,以及发现的问题、整改计划等;针对人员配备、技术准备、学习培训等问题进行自查,列明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具体的整改计划。
自查报告怎么写?把握四大步骤
Step 1 拟清单
依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适当性法规拟定适当性自查清单。
其次,两者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申请投资管理公司牌照的公司需要满足较高的注册资本、人员配置、业务经验等要求,同时还需要通过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核。而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的申请条件则相对较为具体,主要关注申请人的资格、经验、诚信记录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
此外,两者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要求也可能存在差异。投资管理公司牌照的监管主体可能是证监会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而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的监管则可能更加侧重于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和管理。在监管要求方面,两者也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对投资范围、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最后,从业务运营的角度来看,投资管理公司可能更加灵活和多样化,可以从事多种投资品种的管理和咨询业务。而私募基金管理人则更加专注于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和运营,需要更加注重风险控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既有信托牌照又有私募牌照的证券公司基金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