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私募基金实行的是原则托管为主、强制托管为辅的托管制度。可以说除了强制托管的四种形势,其他情况可以约定不托管。
基金托管是指托管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托管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私募管理人一般会选择相关的托管机构保管基金资产。私募基金托管流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1)签署基金合同,这是基金托管人介入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
(2)基金募集,这是基金托管人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备阶段;
(3)基金运作,这是基金托管人行使职责的主要阶段;
(4)基金终止,这是基金托管人尽责的善后阶段。
在实操过程中,募集监督往往与托管挂钩,统一称为外包服务,所以很多人会将这两个概念混淆。托管账户和募集账户虽然同属于公司账户,但托管账户是用来账户间调整和存管整个产品资金的,而募集账户却是用来直接与投资者对接的。
基金募集户:即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指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与此同时,中基协备案系统中,募集监督协议是必填项,因此私募基金必须要有募集监督机构。
二、人员设备情况
1、是否有专门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门
2、是否有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技术准备情况
1、评估数据库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建立,功能是否完备
2、录音、录像及开展非现场业务的留痕设备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配备
四、学习培训情况
1、是否已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内部培训
2、从事适当性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底线要求
五、其他准备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经营机构从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出发所做的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培训、研讨会、制度设计、基金合同设计等。
针对以上内容,根据私募管理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在自查报告中,说明是否已经建立相关制度、是否已开始妥善执行,以及发现的问题、整改计划等;针对人员配备、技术准备、学习培训等问题进行自查,列明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具体的整改计划。
自查报告怎么写?把握四大步骤
Step 1 拟清单
依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适当性法规拟定适当性自查清单。
证券有私募牌照是那家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