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收购,即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的收购活动,是指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从而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或影响力的行为。这种收购通常是非公开的,涉及大量的资金和复杂的交易结构。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如果实际出资能力不足,建议减少注册和实缴资本。
(3)历史经营情况
基金业协会关注申请机构历史经营情况,主要是防止申请机构有以下行为:
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兼营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兼营其他非金融相关业务;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申请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申请机构提交私募登记申请时,不应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资产负债比例较高、大额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情形。申请机构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应保证资金往来真实合理。
注册私募投资基金条件监管机构